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将在湖北核电项目开发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2008年3月,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开发湖北核电项目协议。4月26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湖北省能源集团签署协议,决定共同投资并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控股设立湖北核电有限公司,统筹负责开发、建设与运营湖北省内的核电项目。 目前,湖北核电有限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并于6月6日在武汉举行揭牌仪式。湖北核电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内陆首个核电项目――湖北咸宁大畈核电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在湖北其他地区进行核电厂址比选与新项目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