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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陆丰核电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陈柏羽  2011年01月06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正式发出“关于同意广东陆丰核电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同意陆丰核电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陆丰核电项目厂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辖陆丰市碣石镇田尾山。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精神,陆丰核电一期工程以岭澳核电站为参考电站,采用集团自主品牌的中国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技术CPR1000,按六台百万千瓦机组规划,按照“翻版加改进”方式先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陆丰核电项目是集团继大亚湾核电基地、阳江核电基地、台山核电基地后将在广东省内建设的第四大核电基地。2006年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陆丰核电项目筹备工作稳步推进。2008年2月,陆丰核电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在集团公司大力推动下,经过各方的努力,陆丰项目终于获准开展前期工作,这是集团核电新项目开发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是集团上下真抓实干推进项目开发取得的重大成果,也是集团推进多项目、多基地发展实践的又一重要的抓手。

  陆丰核电一期工程获准开展前期工作后,集团获国家核准和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核电项目总数再次被刷新,总规模达到25台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了2800多万千瓦。

  陆丰公司表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陆丰核电一期工程前期工作,争取项目通过核准,早日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