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担·责任 > 责任沟通 > 信息公开专栏 > 公开指南
公开指南

中国广核集团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企业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企业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中国广核集团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

  2企业重大事项

  3企业经营管理

  4核安全信息公开

  5社会责任

6设备物资采购

  7员工招聘信息

  8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企业主要通过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www.cgnpc.com.cn),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移动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企业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www.cgnpc.com.cn)后,进入信息公开专栏获取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国广核集团申请获取相关可以公开的企业信息。

(一)受理机构

中国广核集团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中国广核集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传真:0755-83699900 邮箱:cgn@cgnpc.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3

邮编:518000

(二)申请的提出

1材料准备

申请人提出申请,须填写《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从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中国广核集团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递交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中国广核集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中国广核集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办公室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申请的办理

中国广核集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符合依申请公开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应当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电话或者电子邮件)作出相应受理确认,并正式登记受理。

申请表应当详细写明申请信息的用途,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不予公开。

三、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



微信扫描

新浪微博扫描

Copyright © 2015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8132407号-20